比特币应被定义为货币
美国:联邦法院应将比特币定义为货币
当地时间7月24日,美国联邦法院宣布,名为比特币的虚拟货币是华盛顿经济特区《货币传输法》所涵盖的一种“货币”。
周五,法院拒绝驳回对地下比特币交易平台运营商人拉里迪恩哈蒙的刑事指控。哈蒙被控根据华盛顿特区法律经营无执照的汇款业务,并根据联邦法律被控洗钱。
据今年2月的新闻报道,哈蒙是加密钱包提供商DropBit的首席执行官,因涉嫌为黑暗网络交易洗钱3.11亿美元而被起诉。根据该报告,哈蒙被指控通过黑暗网络市场AlphaBay销售毒品,AlphaBay于2017年被联邦当局关闭,曾是* * *和* * *的主要来源。2014年至2017年间,哈蒙通过他的混合服务“螺旋”(Helix)洗了至少354,468枚比特币(当时价值超过3.11亿美元)。按照目前的价格,这些比特币价值近34亿美元。
据报道,哈蒙在2020被联邦大陪审团起诉。他将自己的平台描述为一种剥离比特币与非法交易的任何联系的服务。哈蒙试图驳回非法汇款的指控。他认为,根据《货币传输法》,比特币不是一种“货币”,他的平台也不是《美国法典》下的“货币传输业务”。
首席大法官贝丽尔豪威尔对华盛顿,DC地方法院说:“货币通常是一种交换、支付或保值的手段。”比特币就是这样一种东西。”法院表示,即使“货币”没有严格的定义,华盛顿特区的法律也采纳了这一含义。
此外,法院还驳回了哈蒙释放被政府没收的160枚比特币的动议。根据首席大法官的命令,其平台涉及的所有资金也很有可能涉嫌贩毒阴谋,因此应予以没收。
在这方面,隐币公共政策智库硬币中心(Coin Center)的通信主管尼拉杰阿格拉瓦尔(Neeraj Agrawal)表示,联邦法院的评论意味着,“在华盛顿, DC,比特币被视为货币传输许可中的货币,仅此而已。”
早些时候,在2013年,美国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马赞特作出了类似的判决。它签署了一份文件,详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起诉比特币储蓄与信托公司(BTCST)创始人兼运营商人特伦顿谢弗斯的案件。
据报道,沙佛斯承诺每天支付1%的利息,这导致投资者投资BTCST,导致投资者总共损失263,104个BTC。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声称沙维斯欺骗了投资者,英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投资被归类为证券,由《联邦证券法》定义。然而,谢弗斯认为,比特币的投资不是一种证券,因为比特币不是一种货币,也不受美国当局的监管。
法院文件指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或货币形式,投资者希望投资于提供货币/货币投资的BTCST。”这使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以对庞氏欺诈案的交易商特伦顿沙维斯提起诉讼。